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订)》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(教体艺厅函[2014]30号)文件精神,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,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,提高体质健康水平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:
一、组织机构
1.领导小组组长:黄显忠
副组长:王 健
2.测试小组组长:安大庆
成员:体育教学部体育教师
3.数据监控负责人:安大庆
二、测试内容及权重
1.内容7个大项分别为:
室内项目有:身高体重、肺活量。
室外项目有: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、 50米跑、
引体向上(男)、1000米跑(男)
一分钟仰卧起坐(女)、800米跑(女)。
2.各项目在学生总成绩中占的比重。
测试对象 |
单项指标 |
权重(%) |
大学各年级 |
体重指数(BMI) |
15 |
肺活量 |
15 |
50米 |
20 |
坐位体前屈 |
10 |
立定跳远 |
10 |
引体向上(男)/一分钟仰卧起坐(女) |
10 |
1000米(男)/800米(女) |
20 |
注:体重指数(BMI)=体重(千克)/身高2(米2)。
三、测试地点
室内项目:体育教学研究部体质测试室
室外项目:田径场
四、测试要求
1.各班都有体测负责老师,负责老师需主动联系学院找到自己负责的班级,约定测试时间。各学院务必密切配合,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,使每位同学都能参加测试。
2.测试前,学生需主动联系该班测试负责教师,约定测试时间并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和评分标准(见体育部外墙宣传材料)。
3.测试时穿着运动鞋服(穿拖鞋、高限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),室内项目自行做准备活动,室外项目测试前由班干部统一带领做好准备活动,要求慢跑5分钟和关节活动操6节。
4.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,否则不予测试。
5.测试过程中要遵守秩序,听从安排,保持现场安静,切勿大声喧闹。
6.因公、因私无法参加测试的同学,需给该班负责老师请假,另约时间补测。
7.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、漏圈等。一经查实,取消测试成绩,并上报学院做严肃处理。
8.因身体先天原因、生病等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同学,需与体测负责老师联系填写体质测试免予执行表。(见附表1)
五、 注意事项
1.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:
90.0分及以上为优秀
80.0-89.9分为良好
60.0-79.9分为及格
59.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
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,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,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%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进行评定。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;普通高中、中等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,《标准》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肆业处理。
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